個人債務重組方案
個人債務重組方案


Ruthy Chan 免費債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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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y Chan 免費債務諮詢提供專業的債務重組初步建議,根據您的需求量身定制計劃,助您重獲財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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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y Chan 債務舒緩計劃(DRP)
10,000
專業協助處理債務舒緩方案,代表借貸人與債權人協商新還款方案,全程跟進文件、制定還款建議書、溝通及談判,確保債務舒緩計劃順利進行,減輕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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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Value
Ruthy Chan 個人自願安排方案 (IVA)
30,000
提供法律及專業支援,協助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IVA),包括資產評估、法庭文件準備、財務報表及建議書、債權人會議安排及資產管理,確保債務人能有序還款,避免破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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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y Chan 債務舒緩方案
(”D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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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分析 及 提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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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借貸人代表,處理DRP計劃期間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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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 受權書、債務舒緩建議書、新還款方案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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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同債權人之要求,填寫相關文件/表格,收集借貸人的個人文件並送至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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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跟進債權人的回覆 及 與債權人維持溝通直至達成新方案。
DRP所需費用:
$9,000 - $10,000 (一次性費用)


Ruthy Chan 個人自願安排方案
("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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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分析 及 提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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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借貸人代名人,處理IVA計劃期間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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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 受權書、資產負債表、收支賬目表 及 還款方案建議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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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律師團隊,給予法律意見及安排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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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備法庭文件呈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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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在中英文報紙上刊登債權人會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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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並主持債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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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債權人會議報告並呈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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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向破產管理署登記IVA案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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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生效後,接管所有有關債務人的資產,直至還清所有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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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債權人及債務人維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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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托管服務,代為還款給債權人。
IVA所需費用概覽:
$30,000 - $40,000 (一次性IVA服務費用)
$500 (每月資產管理費用)
常見問題解答|債務重組

問
債務重組是什麼?
答
債務重組是指公司或個人面臨財務困境或現金流問題,無法按照原有貸款規定償還債務,於是與債權人通過重新談判來減少其拖欠的債務,包括減少貸款利息及重新草擬還款期數,以改善資金的流動性,使業務能繼續經營/恢復正常生活。
問
債務重組有什麼優勢與風險?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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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整後利率會較未重整債務前為低,還款期數可長達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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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可以保留所有銀行賬戶,包括綜合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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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破產人士自由,不受破產條例所規範,可以自由消費,擔任董事、律師、會計師、保險及物業代理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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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留所有資產,例如: 現有物業及汽車,亦可繼續供付保險及進行投資活動,個人業務也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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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通常需要儲起每個月一半薪金用作還款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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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評級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會較破產人士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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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選擇債務舒緩方案,借貸人不會在破產管理署留下記錄。
問
有哪些債務重組可供選擇?
答
債務舒緩計劃 (“DRP”) 和個人自願安排 (”IVA”)
問
誰適合進行債務重組?
答
適合有穩定工作但短期內現金流緊張的借貸人士。
問
申請方案的最低要求是什麼?
答
借貸人必須:
-
有穩定工作(必須是全日長期工 及 申請期間已過工作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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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定期還款,期間沒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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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期最少為半年或以上,期間並沒有新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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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級不宜過低(可參考環聯信貸報告,評分不低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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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以薪金的一半作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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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只限於 銀行 及 大型財務公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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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金額要超過月薪的10倍或以上 (IVA適用)。
問
債務舒緩計劃 (“DRP”)是什麼?
答
DRP與IVA最大的分別是在於 DRP不用經過法庭裁決,故此,借貸人不用聘用律師,計劃設計較為彈性及自由,借貸人可主動提出還款方案;或聘用專業人士代為處理,通常是聘用註冊會計師,訂立一份債務舒緩建議書,及按債權人(銀行或財務公司)的額外要求,處理一切行政事宜,直至債權人回覆方案是否成功 及至 為借貸人訂立適合的還款合同。
由申請至完畢時間大概為一至兩個月,價目通常不多於港幣一萬元。
請注意:債權人會各自回覆借貸人DRP是否成功通過; 而DRP只是一份財務計劃書,它亦未必一定能得到所有債權人的支持;即便成事,債權人的新合同條款亦可能與本公司的計劃書所訂的還款額度有少量差別。
問
個人自願安排 (”IVA”)是什麼?
答
「個人自願安排」(IVA) 是《破產條例》所訂的正式程序,申請人可以是破產人士,他們可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在該期間,任何人不得向債務人提出或進行破產呈請,也不得對債務人採取或繼續其他法律訴訟行動。債務人必須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而這項建議一旦獲得批准,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債務人需要委任一位代名人,通常是註冊會計師 ,透過會計師分析財務,擬備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和收支賬目,起草建議,作出報告書。另外,債務人亦可聘用律師處理法庭事宜,包括法庭聆訊及取得臨時命令。代名人會按時召開並主持債權人會議,協商並決定是否通過還款方案,只要欠債額總值的75%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該計劃,IVA便正式得以通過。最後,IVA的資料會在破產管理署被登記,供公眾查閱。
法庭頒令後,債務人需被監管並需按新的還款方案將債務完全清還,否則命令會被作廢。
由申請至完畢時間大概為三至四個月,價目通常為港幣三至五萬元 (包括代名人費用、律師費、法庭費、登報費 及 實報實銷費用)。
問
債務人若違規,會面臨哪些法律後果?
答
如債務人作出虛假陳述,或觸犯其他欺詐行為,以獲得債權人批准個人自願安排建議,即屬違法,違者可被判處第二級罰款和監禁六個月。